| 留学回国证明 申请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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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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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各位留学人员: 欢迎访问中国驻美国洛杉矶领事馆网站。 为使您能够尽快取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一、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交以下文件: 2) 来美历年的IAP-66表或 I-20 表复印件,毕(结)业证书复印件; 3) 全本护照及 I-94 表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 5) 附带回邮地址及邮票(美国国内37美分,寄往中国80美分)的信封。 二、 留学人员将上述有关申请材料整理好后,用信封装好并附上详细联系办法后请寄回我馆。地址如下:
Education Section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 如上述材料齐全,我馆教育组每周三集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将在7个工作日后将办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寄出。 四、 关于回国如何购买免税汽车,请查阅中国留学网: 五、 关于留学回国服务方面的其他信息,请查阅我驻美使馆和本馆的网址: http://www.sino-education.org/ http://losangeles.china-consulate.org/chn/
六、咨询电话:213-807-8071
谢谢您的合作! 驻美国洛杉矶领事馆教育组 2004年5月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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