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资助领区内汉语教师2009年赴华参加研修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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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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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领区内汉语教师的教学交流,提高教学水平,国家汉办委托我教育组选拔、推荐领区内汉语教师参加2009年度赴华参加研修项目。凡我领区内主流中小学就职、具有一年以上汉语教学经历、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五年内未参加过本项目的汉语教师均可报名。 申请人需提交《国外汉语教师来华研修项目申请表》、健康证明各1份,邮寄至教育组,地址443 SHATTO PLACE, LOS ANGELES, CA90020,联系电话:213-807-8009。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参阅汉办网站WWW.HANBAN.ORG/HANYUJIAOSHI.PHP
驻洛杉矶总领馆教育组 200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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