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方式
2019/05/31
一、各种证件通常在领取(发出)时,按标准收费。
二、本馆只接受以下交费方式:
(一)信用卡,仅限Master Card、Visa或Discover卡。
(三)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或公司支票。支票的收款人应为“Chinese Consulate in Los Angeles”。支票金额务必准确,不接收少于或超过应收金额的支票。
(四)准确填写并签署的《信用卡付款授权表》。务请确保信用卡成功支付,否则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恕不接受现金、个人支票,也不接受American Express等其他种类的信用卡。
三、证件申请一经批准,无论您是否使用,均不可撤销,且须支付相关费用。对有加急、特急服务,经申请得到批准的,无论何时领取均须缴纳加急或特急费。
四、请确保支付方式有效。拒付证件费用将不得领取证件。已领取而拒付费用的,其证件将被宣布作废,且将影响其今后的证件等证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