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7省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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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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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7月22日电(记者张学全)由北京、天津、上海联合发起的首届科技成果转化论坛,22日在上海举行。7个省市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宣布:联手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实现成果转化资源的相互开放和共享,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开展合作的7个省市是:北京、天津、上海、山西、安徽、武汉、青岛。合作内容包括成果转化信息互通共享、政策交流、人才交流,开展有利于成果转化的各类研究活动和讲座,为城市间的对话、政府间的对话、科技企业间的对话和专家学者的对话搭建平台,促进科技企业、研究机构、中介机构联合进行转化项目开发。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资源的共享,实现共赢发展。 此次论坛重点交流了京、津、沪成果转化的做法,探讨成果转化的新思路、新举措。科技部领导、北京、天津、上海主管科技的副市长、科委主任、科技企业代表、复旦大学的专家,就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人才环境、科技体制等问题各抒己见,要求在这些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实现省市间的联动调整和共同尝试,开创区域间科技成果转化新局面。 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介绍,包括河南、广西、甘肃、内蒙古在内的15个省市区的200多人出席此次论坛。为增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功能,京津沪三市发起的科技成果转化论坛,今后每年举办一次。(完) (新闻背景)科技成果转化 新华网上海7月22日电(记者张学全)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的物化过程,是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发展为新产业的活动。 成果转化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影响成果转化的因素很多,如政策环境、信息传导、人才集聚、中介服务、资金筹划及市场拓展等。在诸多关联的因素中,启动和运作资金是科技成果顺利向产业转化的重要条件。成果转化一般要经过技术转移,即科技成果持有者和利益主体发生变换。营造一个环环紧扣的科技成果转移链,有助于加快成果转化的速度,提高转化成功率。 我国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有关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强调要从体制和机制上创新,使科技成果迅速而有效地转化为富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早在1998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首部地方政府政策性文件--《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优惠政策覆盖了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同时率先建立了成果转化的专门服务机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之后,北京、天津、山西等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建立了成果转化的专门服务机构。科技部有关人士22日在上海介绍,2003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产值达到2 . 7 5 万亿,产品出口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完) 信息来源:新华网200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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