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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


      “法轮功”是近年来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发展起来的一种危害社会的邪教和从事违法活动的非法组织。它的创始人李洪志为发展这一组织,编造了一系列神化自己的谎言和一套歪理邪说,向“法轮功”修炼者进行灌输,以图在组织上和精神上对他们进行控制。李洪志荒谬的言行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李洪志其人

  李洪志,1952年7月7日出生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吉林省公主岭市(原吉林省怀德县公主岭镇)。1960年至1969年,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市珠江路小学、第四中学、第四十八中学读书。1970年后,他先是在当地的一个军马场工作,后又到吉林省森林警察总队宣传队吹小号。1978年至1982年,李洪志在森林警察总队招待所当服务员,1982年至1991年在长春市粮油公司做保安工作。

  李洪志是从90年代初从事他的“法轮功”活动的。他将几年前跟人学的“功法”,加上摹仿泰国舞蹈的一些动作,拼凑成了他所谓的“法轮功”功法,开始通过教人练功赚钱。后来发现人们对其“功法”不感兴趣,又用“发功”治病的把戏来诈骗敛财。但欺骗终难持久,于是经过一番策划,编制了一套谎言和“法轮大法”歪理邪说,成立邪教组织,进一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此后,李洪志编造了自己的身世,自称:“19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在“法轮功”组织编写的书中,有关《李洪志先生简介》是这么写的:“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

  在编造自己身世时,李洪志也将自己的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并亲自涂改和重新办理了身份证。但在其过去填写的《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入团志愿书》以及1986年12月31日办理和1991年3月31日补办的身份证上,他的出生日期均为1952年7月7日。

  李洪志为何要将生日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呢?原来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是中国农历的四月初八,而1951年5月13日恰好是农历四月初八,李洪志将自己改为与佛祖同日诞生,其目的是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他还穿上在商店购买的戏装,拼凑拍摄了一张“打坐莲花”的“法像”。

  记者曾走访李洪志小时的许多同学、老师和邻居,他们都说李洪志当时就是个普通的孩子,学习成绩很一般。他们对李洪志编造的“学法修炼”经历,纷纷认为是“胡扯”,“不可能”,“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李洪志在军马场、森林警察总队宣传队期间的领导及同宿舍的人也都说,李洪志当时就是一名普通的文艺兵。那时,森林警察总队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和作息制度,以及紧张的排练、演出工作,使李洪志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修炼什么功法。李洪志在粮油公司做保安工作时的领导和同事同样反映,李洪志在1988年参加社会上气功学习班之前,根本不了解什么“功法”、“修炼”之类的事情,何来他自吹的青少年时的那些“神迹”?

  李洪志周围的人过去曾问他为什么编造自己的简历,李洪志回答:“不说大点没人信”。但是,就是李洪志编造的他的这些荒诞离奇的“神迹”,却曾使对他并不了解的众多“法轮功”修炼者受骗。

  李洪志宣扬的歪理邪说

  李洪志在各种集会场合宣扬他的歪理邪说,并将其编成《转法轮》、《法轮佛法》等书籍,广为散布。以下摘录的李洪志言论,皆引自他们自己编写和出售传播的书籍以及他的演讲、录音、录像,是他向“法轮功”修炼者反复宣传的。

  (一)宣扬“末世论”,宣称人类即将面临毁灭

  李洪志在许多场合向人们宣传:“人类多次毁灭过”,“如今面临着:毁灭,彻底地毁灭,那叫:形神俱灭,很可怕!”他说:“告诉大家,现在是末劫时期,释迦牟尼佛讲末法时期,万魔出世”。他说:“我发现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只有少数人活了下来”。他声称,“我们这个地球的人类可能要有劫难”,“本来这个地球去年就应该炸掉的”,只是由于他才推迟了30年。

  (二)诅咒人类,宣扬地球是一个垃圾站

  李洪志向“法轮功”修炼者“弘法”时,反复宣扬今天的人类很可怕,他说:“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他说,“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发展到今天,人们完全变成了魔性大发的变异人,使众神对人完全失去了信心,这就是神为什么不再管人了的主要原因之一。”他还向人们宣传:“人的生命在地球上不只是为了让你当人,是叫你在地球上、在迷的这个环境中早点悟出来返回去”,“返不回去的,就只有继续轮回直到业大销毁。所以地球就有多次劫难。”“宇宙中不好的人往下掉,掉到宇宙的中心——地球。地球就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他说,当人从宇宙中掉下来,“最后就掉到常人这个层次中来了,在这个层次,这个人就应该毁灭,消灭掉了”。

  (三)否定现代科学,宣称不要承认现在的科学李洪志向“法轮功”修炼者宣称:“现在的科学不算科学……因为用这个科学这条路永远都探测不到这个宇宙的奥妙。”“人类的(科学)技术达不到更高的认识……但是我们修炼的人可以做到,佛才是最高的科学家。”“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

  (四)宣称只有他和他的“法轮大法”能拯救人类

  李洪志不断向“法轮功”修炼者宣称:“法轮大法是把宇宙特性(佛法)万古以来第一次留给了人,等于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阶梯”,“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传正法,所以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我确实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传了更大的宇宙根本大法,无论你翻遍古今中外的书都没有这些。我所讲出来的道理是宇宙特性,是佛法的根本。”他还向“法轮功”修炼者说:我是来度你的,“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人类社会已经败坏到极点了,人家就等着毁灭不管了,只有我在管”,“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

  (五)宣扬生病是“业力回报”,宣称练功者不能看病吃药

  “业力”,是佛教用语,本无褒贬,李洪志则将其说成做坏事的因果报应,向“法轮功”修炼者宣传:“造成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那是一种“黑色物质业力场”,“它是导致人有病的根本原因,这是最主要的一种病的来源”。他宣称,“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回报,你欠了债就得还。”“病是人的业力造成的,而那个业力不消,人就不会根本的治好病。要想消去业力,必须要走一条练功的路才能做到,其他任何办法都不行”。“病的实质是在另外的空间里的问题反映到这个空间来,如病菌,另外空间里存在,人怎么能根治?所以我们在修炼界不讲病,不谈病,都是业力。”他宣称:“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练功的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吃药就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有过了这一关,你就是超常人。”

  (六)宣扬自己有“法身”,宣称给练功者肚子上装了“法轮”

  李洪志向“法轮功”修炼者宣扬:“现在的学员包括其他功派的气功师没有一个有法身,据我知道有法身的就我一人。”“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他在另外空间里,当然就能变大变小,变得很大,变得很小”,“主体在我这里,他们自己有独立做事的能力,他们会看护你,保护你,帮你演化功,做一些事情,其实他们就是我的化身,所以,我就能保护你。”“大多数我的法身是穿袈裟,蓝头发,卷卷的蓝头发,很蓝很蓝的,翠蓝的。”他对“法轮功”修炼者说:“今天人类社会混乱、肮脏得不行,人的业力多得不行,坏思想多得不行,我却把它们都给你清理掉。再把那金光闪闪的法轮和整个这部法的许许多多东西往你身上下,使你能够修炼,给你净化那已经无比肮脏的身体……这是开天辟地都遇不到的好事情,你们遇到了。”“我给修炼者下在小腹部位的法轮每天24小时旋转不停,自动帮助修炼者练功。也就是说修炼者虽然没有时时在修炼,而法轮却在不停的炼人。”

  (七)歪曲、贬损宗教,宣扬“法轮大法”是“正法”

  李洪志打着佛法的幌子,盗用了一些宗教术语,对其进行歪曲,他的歪理邪说实际上是反宗教的。李洪志将其“法轮大法”称之为“最高佛法”,是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为了使修炼者信奉“法轮大法”,服从他的邪教教义,李洪志反对修炼者信仰宗教,他说:“现在的宗教不能度人,不是修炼,是低的东西,那么大的法你还往里掺东西,掺低的东西也不行,都会把你自己修炼的身体和你所要修出来的一切搞乱,你就无法回家,你在破坏你自己前进的路。”他宣称,“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犹太教,还有一些教吧,我承认在历史上它们是正教。可是在今天的这个历史时期,在今天现代化了的人的观念社会中,人们已经不能够用人的本质与古老的观念去理解它了……你理解不了它,你也就不能被它度,它也就不来管”,“我告诉你是怕你耽误了,被那个不能度人的宗教耽误了。”他还说:“本世纪所产生的宗教,何止是本世纪,前几个世纪在世界各地有许多新教产生,这些大多都属于假的。”正如中国宗教界人士所指出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不仅同宗教毫不相干,而且其歪理邪说是与宗教教义相对立的,是反宗教的。

  宣扬歪理邪说,从精神上控制“法轮功”修炼者

  李洪志宣扬“末世论”,并自称他是当今唯一的救世主,只有他和他的“法轮大法”才能消灾避难,要求“法轮功”修炼者绝对服从他,只能按照他的说教去思考、去行动,就是为了从精神上控制“法轮功”修炼者。李洪志宣扬邪教教义,采取各种邪教手段控制“法轮功”修炼者,使许多“法轮功”修炼者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吉林东辽县安恕镇成仁村农民李友林痴迷“法轮功”,1999年5月21日,他对妻子说:“明天是我师父的生日,我去给他过生日,给他烧烧香。”
  

  5月23日,发现他已上吊自杀。自杀现场还放有一张李洪志的像,烧了7炷香。

  

 

       

        据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因修炼“法轮功”致死的有1404人,还有许多人精神失常。据北京医科大学的医生统计,从1992年开始,因练“法轮功”出现的精神障碍患者人数明显上升,占各类练功出现的精神障碍患者总数的10.2%,今年上半年急剧上升,占到了421%。在那些冤死者中,有的是听信了李洪志的“业力说”,贻误治疗而死,有的是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精神失常自杀或杀人。更为可悲的是,有的冤死者,在受着病痛和死亡折磨的同时,还在内心忏悔自己对神灵的不诚,对“法轮大法”修炼不到家。由此造成的个人和家庭的悲剧不胜枚举。

  四川农民、“法轮功”修炼者汤志华迷信所谓“世界末日”的说教,1999年8月11日凌晨3点多钟,竟用菜刀将其两岁多的儿子的生殖器割下,然后又自残。经医院抢救,汤志华父子的病情已基本稳定,图为抢救手术现场。   


  辽宁省东港市的刘品清于1998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达到痴迷程度,多次说师父李洪志让他自焚成佛。又多次说李洪志让他到井里成佛。1999年4月27日早晨5时他投井自杀。
  


  应该指出的是,李洪志教唆“法轮功”修炼者有病不要去看病吃药,而他自己并不如此。现已查出了李洪志及其家人多次看病吃药的报销单据。李洪志现在企图对他那些被揭露的歪理邪说作抵赖,但他自己曾把这些歪理邪说编印成书四处兜售,白纸黑字怎能抵赖得了呢。

  
   为李洪志做过阑尾切除手术的主治医师、现吉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李英杰(右)讲述当年李洪志确诊手术的情景。

  

  不让“法轮功”修炼者看病、吃药的李洪志本人既看过病,也吃过药。这是李洪志曾在长春市7家医院就医的部分医疗费报销单据。

  对于利用邪教戕害生灵,世界上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能放任不管,中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李洪志罪责难逃。

  侵犯他人权利,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李洪志非法组织的“法轮大法研究会”,是“法轮功”组织的全国最高机构,李洪志自任会长。“法轮大法研究会”在全国各地设有“法轮功”辅导总站39个,辅导站1900个,练功点28000个,参加“法轮功”的有200万人(李洪志却信口开河地说有1亿人)。各“法轮功”辅导总站统一由“法轮大法研究会”指挥,李洪志的指令通过总会传达到各总站,再由各总站逐级传达到各辅导站、练功点和修炼者。“法轮功”组织要求修炼者每天到辅导站或练功点进行“修炼”,还定期举行各种集体活动。“法轮功”组织实际上已成为李洪志进行各种违法活动的工具。在李洪志真实面目被揭露后,修炼者中的绝大多数人已幡然醒悟,与“法轮功”脱离了关系。

  

  李洪志名为“讲法传功”,实为骗人敛财

  

  李洪志打坐莲花“法像”,是将照片拼接上莲花瓣剪纸制成的

  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不允许对李洪志的说教及其危害持不同看法,谁反对李洪志和“法轮功”,“法轮功”组织未经任何申请就组织非法聚集,煽动和组织“法轮功”修炼者进行围攻。1996年以来,不少人发表文章揭露“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严重危害,由此招致“法轮功”组织对学校、新闻出版单位、政府甚至个人家庭的数百次轮番非法围攻,直至组织1万多人包围中央政府所在地中南海,进行非法示威。他们置法律于不顾,妄图钳制舆论,要挟社会,令他人和新闻出版单位不得对其稍有微词,造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谁也惹不得的局面,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严重扰乱了公民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他人的言论权利和人身安全。这一切,暴露了他们反社会的一面。

  今年4月初出版的天津师范大学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览》,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的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这成为“法轮功”组织煽动闹事的借口,他们组织了对何祚庥院士的家和天津师范大学的非法围攻。4月22日,李洪志从美国飞到北京,决定使围攻进一步升级,一手策划了包围中南海的非法示威事件。事发前李洪志匆匆离开北京去香港。25日,万余“法轮功”修炼者从各地赶到北京,包围中南海。躲在香港遥控指挥的李洪志,在一天时间内,同北京的“指挥部”通话29次。事后,他作贼心虚,在境外接受媒体采访时竟公然撒谎说:“北京发生的事,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在从美国到澳洲的路上。”

  利用“法轮功”敛取大量不义之财,涉嫌逃税洗钱,进行经济犯罪

  

  李洪志在长春市举办第七期“法轮功”培训班时的收入凭证,此次办班李洪志收入达9.6万余元人民币。

  李洪志利用“法轮功”,非法敛取了大量不义之财。据有关部门初步查证,1992年5月至1994年年底,李洪志本人或伙同他人以开办法轮功培训班的名义,通过办“法轮功”学习班56期就收取人民币300万元以上。这些收入大部分没有纳税。

  李洪志非法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制作、出版、发行、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服装及其他练功物品。法轮功武汉总站负责人开办的武汉深深集团公司,非法出版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和音像资料,得款8300万元,按其与李洪志签订的合同,除支付李洪志清稿费、校对费等外,还要将总码洋的8%交李洪志。1998年7月前,该公司已先后上交李洪志和“法轮大法研究会”12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李洪志未交纳过个人所得税款。

  “山东科技文化服务中心”,主要出版“法轮功”的音像制品,自1994年6月以来的5年中,“服务中心”营业额为2000多万元,利润830余万元。该“服务中心”与李洪志约定,李洪志提取其利润的15%,应实得124万余元,已查实该“服务中心”已交“法轮大法研究会”70万元,给李洪志本人9万元,并为李洪志购买桑塔纳小轿车1部。李洪志本人所得没有纳税。

  

  李洪志在长春市朝阳区开运小区5号楼拥有的一套越层式豪华住宅和在6号楼拥有的一间车库。这是李洪志该套住宅的“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李洪志在购买此房时,伪造购房合同,隐瞒房产价值17.8万元人民币,偷税1.07万元人民币。

  

  李洪志在北京的又一处复式结构的私人住房。1996年4月6日,李洪志在吉林省长春市购买住房一幢,价值31.1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应缴纳契税187万元,李洪志采取伪造购房合同的手段,隐瞒房产价值17.8万元,偷税1.07万元。

  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上半年,“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骨干姚某主持走私香港版法轮功图书在北京销售,初步查实,销售这批图书得款540万元人民币,汇到了李洪志在境外的法轮功书籍出版发行代理人纪烈武提供的帐上。据纪烈武介绍,海外书款全归李洪志。据可靠证据,李洪志在境外银行有巨额存款,涉嫌进行逃税洗钱犯罪活动。此外,据介绍,李洪志在国外期间还参与赌博,进入色情场所。据境外接近李洪志的人士透露,1997年李在泰国期间,曾出入色情场所,洗“鸳鸯浴”,接受色情服务。李洪志还去过布里斯班赌场,进行赌博活动。

  以上列举的仅是李洪志歪理邪说和他种种违法犯罪活动事例的极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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