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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须知
2006/08/28


 

   一、凡在美国出具、要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件,必须先经中国驻美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认证。本馆仅受理所辖领区(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总领事馆领区表内出具文件的认证申请。
   二、办理认证程序如下:
   ⑴ 文件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公证。
   ⑵ 当地县书记员办公室(Office of County Clerk)认证。
       (洛杉矶县书记员办公室地址:
     Registrar-Recorder/county clerk, County of Los Angeles,
     12400 Imperial Highway, 
Norwalk, CA 90660,Tel:562-4622060)
   ⑶ 所在州州务卿(Secretary of the State,Lieutenant Governor of Hawaii,Attorney General of Guam, Attorney General of the Commonwealth of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认证。
       (加州州务卿地址:

       300 south Spring Street, Room 12513 ,

    Los Angeles, CA 90013-1233, Tel: 213-8973062)
   ⑷ 中国总领事馆认证。申请者须提供所需认证的文件原件及其完整复印件,并填妥《公证、认证申请表》(BG-05)一份。(如认证公司类文件,需提交一份显示公司经营项目的正式文件副本;其他类文件,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意:
   ①由州务卿所出的商业文件或县书记员所出的出生、死亡证明等文件,可直接持文件原件到州务卿办公室进行认证,然后来领事馆申请认证。
   ②办证手续不全,文件装订不完整,或2页以上公证书未盖骑缝章等,一律不予受理。一份文件内容混杂将被拒收或按不同内容分别计费。
   根据国际惯例,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其它相关材料,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须作出解释。
  
   三、办理认证收费标准
   A.民事类(包括:领养,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亲属关系等
)----20美元/份
   B.商业、财产类(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资格,劳动协议,遗产继承,房屋、财产处理等)----40美元/份

     ●办证需要4个工作日。请在取件时使用现金、信用卡(VISA或MasterCard)、Money Order或 
Cashier’s Check (收款人为Chinese Consulate)支付办理费用。不接受支票。

      ●邮寄申请:本领区内所出文件可通过邮寄向我馆申请。文件到达我馆后处理时间为7-14个工作日;除支付办证费外,每份邮件(包)须另交5美元服务费,并附自付邮资的回邮信封。请务必阅读邮寄服务须知
    以上说明如有更改,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Updated:0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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