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结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申请人应办理未婚(无配偶)声明书公证、认证:
1、在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未婚(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2、向本州州务卿(Secretary of State)申办认证。
3、向中国驻美使馆或总领馆申办认证(申请人应向居住地所属领区的使馆或总领馆提交申请),提供已经美方认证的文件原件及完整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BG 06)一份。(文书公证后应在3个月内办理中国使馆或总领馆认证。)
三、办理方式、时间和费用
(1)到馆申请:可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不必提前预约。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每份20美元;加急申请,需2至3个工作日,每份另收20美元加急费;不提供当天服务。
请在取件时用现金、信用卡(VISA或MasterCard)、Money Order或 Cashier’s Check (收款人为Chinese Consulate)支付办理费用。
(2)邮寄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寄向住地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文件到达馆后处理时间为7-14个工作日;除办证费外,每份邮件(包)加收5美元服务费,并附自付邮资的回邮信封(Express Mail或Priority Mail)。请务必阅读邮寄申请须知。邮寄申请只能以Money Order或 Cashier’s Check (收款人为Chinese Consulate)支付费用。
四、每人只能办一份未婚/无配偶声明认证。认证书自出证之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
* 离婚或丧偶者,除办理未再婚声明书公证认证外,须同时按上述程序办理离婚证明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的公证认证。
* 持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的离婚者,如本人或其原配偶系中国公民,应先向中国法院申请裁定承认离婚判决。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updated: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