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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签证(D)
2007/05/24


  一、基本要求
  1.先请在华亲属向申请定居地公安局入出境管理处申请定居批准证明。获批准后,凭公安局签发的通知到使领馆办理签证。
  2.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
  3.一份填妥的《签证申请表》(BG01),并附2X2英寸近照一张
  4.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签证费、办证时间
  1.签证费:美国公民130美元;其他国家公民:30美元。
  2.自或委托他人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办证证需4个工作日。申请加急,需2至3个工作日,需另交20美元。
  3.不必提前预约。
  4.不受理邮寄申请。如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申办签证,可委托他人或旅行社(按领区划分)到大使馆或总领馆申办。
  5.仅接受现金、Money Order或 Bank Check。向大使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三、定居(D)签证3个月、1次有效,停留期为“入境后可停留000天”。持D签证者须在签证签发3个月内入境,并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居留手续,领取居留证。

  如原系中国公民,现已加入其它国家国籍,首次申请中国签证,请出示其原中国护照(儿童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领事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有权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Updated:0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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