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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4日修订
访问签证(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
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一、请提供: 1.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 一份,并附2X2英寸彩色近照一张。 3.中国邀请公司或单位的邀请信; 4、非美国护照持有人需提供在美长期居留或工作的有效证明; 5、在中国出生,后加入外国国籍者,第一次申请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6、往返机票和在华酒店订单; 7、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 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被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亲自或委托他人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办证需4个工作日。加急申请, 2至3个工作日,需另交20美元。 * 不必提前预约。 * 不受理邮寄申请。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申办签证,可委托他人或旅行社(按领区划分)到大使馆或总领馆申办。
三、签证费、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1、美 国 公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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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次数 |
自申请之日起有效 |
4个工作日后
正常领取 |
当日取的
特急件 |
次日或第3日取的加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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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入境 |
6个月 |
130 |
16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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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境 |
6个月 |
130 |
16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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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次入境 |
6个月 |
130 |
16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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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次入境 |
12个月 |
130 |
16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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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美国公民(第三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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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次数 |
自申请之日起有效 |
4个工作日后
正常领取 |
当日取的
特急件 |
次日或第3日取的加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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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入境 |
6个月 |
30 |
6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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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境 |
6个月 |
45 |
75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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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次入境 |
6个月 |
60 |
9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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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次入境 |
12个月 |
90 |
120 |
110 |
1.仅接受现金、Money Order或Bank Check。 2.向大使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3. 除在签证申请表特别注明并经领事官员批准,签证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停留期为60天。
四、如原系中国公民,现已加入其它国家国籍,首次申请中国签证,请出示其原中国护照(儿童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 领事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有权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Updated: 0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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