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外交部就美国提取我赴美人员指纹事采取应对措施 | |||||||||
|
2004/03/30
|
|||||||||
|
针对美国方面不顾中方交涉,坚持对我大部分赴美人员留取指纹一事,中国外交部决定,从即日起对美国公民来华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美方持外交、公务护照因私来华者,一律按其来华目的颁发相应的普通签证,并收取签证费。 二、中国驻美使领馆将对申办来华签证的部分美国公民进行面谈。 三、今后凡美国公民来华,不得申办口岸签证,必须事先在境外办妥来华签证。 |
|||||||||
|
|||||||||
推荐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