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2023-11-02 09:11

关于优化调整健康申报模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工作。如有隐瞒或逃避检疫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0月26日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
办公地址:443 Shatto Place, Los Angeles, CA 90020
总机电话:1-213-80780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总领馆证件大厅
办公地址:3rd Floor, 500 Shatto Place, Los Angeles, CA 900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2:00
办证须知:请点击这里
证件咨询:请点击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 版权所有